关于废止中介服务机构“名录库”的通知_眉山市东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
来源:东岸投资
日期:2024-01-03 15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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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四川省财政厅《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》(川经信发规函〔2018〕397号)的规定,我公司从即日起废止现行中介服务机构“名录库”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现行中介服务机构“名录库”废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。
二、入库保证金的退还
(一)退还时间:2024年1月3日—2024年1 月31日。
(二)退还所需资料:1.收据:开具退XXX(名录库名称类别)入库保证金,加盖公司鲜章;2.提供对公收款账户,加盖公司鲜章。
(三)退还地点:眉山市东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(东坡区三苏大道中段204号)财务部,财务部联系电话:028-38602819。
特此通知!
眉山市东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
2024年1月3日